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复议裁定停止使用包含“中国好声音”的节目名称
    搜狐娱乐讯 今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复议裁定停止使用包含“中国好声音”的节目名称。这意味着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公司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、推广、海选、广告招商、节目制作过程中,仍须继续停止使用包含“中国好声音”、“The Voice of China”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。